退换准则
本规则由e饰缘十字绣批发网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产品《三包规定》而制订,请消费者在尚奇饰品批发网买商品而提出更换或者退货要求的,遵照本规则执行。
一.消费者要求退换商品应事先做的准备
1.通过客服电话0579-85215975 或电子信箱cnesy8@126.com的方式与e饰缘十字绣批发网城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告知定单号码及退换货原因;
2.保留完整退换商品的外包装、说明书、保修单、收据或发票、发货收据等随商品附属物。
二.在什么情况下消费者可以选择退换商品
1.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的情况是:
A.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的;
B.在保修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e饰缘十字绣批发商城无法提供换货的。
2.消费者可以要求换货 的情况是:
A.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15日内,发生质量问题的;
三.退换商品而产生运输等费用的承担
1.由消费者承担的情况:
A.消费者超出保修期向生产者要求退换商品而需要本网上商城协助的;
B.未与e饰缘十字绣批发商城客户服务中心联系便将商品用邮寄等方式运送至本商城的;
C.消费者因外包装等商品附属物不全再次邮寄等方式运送至本商城的。
2.由本商城承担的情况:
A.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退货的;
B.消费者自收到商品之日起15日内发生质量问题而要求换货的;
四.本商城不予退换货的情况
1.因非正常使用及保管导致出现问题的商品。
2.将商品存储、暴露在超出商品适宜的环境中。
3.商品及附件不完整或有损毁;
4.产品的正常磨损不作退换;
5.退回商品外包装或其他商品附属物不完整或有毁损;
6.不可抗力;
7.在退换货之前未与 e饰缘十字绣批发网城客户服务中心取得联系;
8.超出质量保证期的商品;
9.非e饰缘十字绣批发商城所出售的商品
五. 其他
1.由于拍摄技术原因本商城无法保证电脑所显示商品的颜色与商品实际颜色完全一致;请以产品实际标示为准。
2.本商城退换货地址为:浙江省义乌市柳青路1569号。 邮政编码:322000
3.e饰缘十字绣批发商城相关产品页面有特殊退换货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由e饰缘十字绣批发网所有。
|